整理 (1) 高库位的货物上不许存在飘挂物(缠绕膜、绷带等)。 (2) 货架上的货物放置应遵从如下原则:同一类型或同一项目的货物集中放置;重量按照由重到轻的次序;取用频次由多到少。 (3) 同一种零件只有一个非整包装。 (4) 破损的包装应及时修补或者更换。 (5) 托盘中除存储物品外不得有任何杂物。 (6) 区域内不得存放非本区域的货物。 (7) 消防区域内无杂物。
整顿
(1) 各区域中货物占用的托盘必须平行、同向码放,不得歪斜排列。
(2) 码放在托盘上的货物,原则上不允许超出托盘,货物码放应整齐,不许斜放。
(3) 同一托盘中的同一种货物要码放在一起,并且确保有一箱的标识冲外。
(4) 一层(含)以上库位上的木托盘朝向通道的部分,应部分超出货架横梁,确保木托盘均衡的压在货架上。
(5) 所有包装不得敞口放置,已经拆开使用的包装必须封闭(胶带)。
(6) 通道中备料暂存物料的托数原则上为4托,不允许超过5托,且暂存的物料需靠通道的一头码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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