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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百标识】公共场所中那些容易忽略的安全隐患2!
发布时间:2021-11-18浏览次数:

 

14.学校应该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包括消防、地震等在内的应急救援疏散演练,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。

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》第十五条(五):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。

15.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、电炉等明火,以免引发火灾。

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8.5.2:集体宿舍严禁使用蜡烛、电炉等明火……

16.灭火器的设置,要求一个计算单元内一般不少于2具,不多于5具。

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6.1.1: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……

17.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地方应该随时保持畅通,以便灾难来临的时候,能正常使用。

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……

18.教室后门作为教室的安全疏散通道,不能将其堵塞。

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……

19.要维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,使其在需要的时候发挥最大功效。

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…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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